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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高二高三高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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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得初中时并不喜欢,一见鲁迅的名字就讨厌得不行。那时一味地爱着精致的伤感和华丽的颓废,青春的疼痛经不起浓重的暴风雨。然现在的喜欢,则是沉淀了那些浮燥,欲寻觅出天下地上至大的感情。
鲁迅的杂文,热情但不狂热,理智但不世故,犀利一针见血,写到真处且自有一种可爱。从未见过这样一个人,可以把爱与恨如此天衣无缝地交融。不是小调文章的泛泛空谈或冷嘲热讽,而是那种特殊背景下的大爱与大狠。
读鲁迅,才可以知道信天翁与蝴蝶的区别。鲁迅是杂文大家,向他学习写小说倒委屈了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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